近日,老河口市竹林桥镇贺湾村村民小组长贺某因谋取私利,聚众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索要费用,被老河口市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 据老河口市纪委监委通报,老河口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建项目2016年刚落地该市竹林桥镇时,时任该村村民小组长的贺某见项目方都是“外地人”,就鼓动本村不知情的村民,以索要“地(粮)补”名义阻止施工,并要求项目所有涉及使用吊车的工程,必须由他们来承包,导致项目多次停工。
事发后,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组建联合专案组,根据企业举报对贺某一案进行彻查。经查,2016年底至2017年6月期间,贺某伙同几名本组村民多次采用指挥他人挖断施工道路、组织村民阻止施工等方式,向老河口市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方索要共计10500元“协调费”,其中贺某个人违法所得3500元。
老河口市监察委依据《监察法》有关规定,向该市竹林桥镇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责成该镇依法罢免贺湾村四组组长贺某(非党)村干部职务。这也是监察法颁布实施后,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对于新纳入监察对象所下发的首份《监察建议书》。 来源于 新华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aohekouzx.com/lhksll/988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