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鄂法资讯目录 第期 01、武汉中院:七八百间房一间间清查腾退; 02、荆门中院公开审理原随州市常务副市长陈传根受贿案; 03、恩施市实验小学学生走进市法院; 04、潜江法院包保干部走访贫困户; 05、天门法院能动司法服务企业; 06、樊城法院首试 据太平店法庭庭长李韬介绍,原告王某起诉被告张某,要求偿还借款8万元,但在第一次庭审的时候原被告都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本人均未到庭。庭审中,被告辩称其与王某的丈夫是好朋友,经常一起出去打牌,一次王某丈夫把钱输完了,怕妻子责怪,于是张某出于义气,帮其丈夫圆谎,出具了借条,同时表示签名是伪造的,不存在借款事实。而原告代理人对借条的详细来源并不清楚。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法庭宣布休庭,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借条笔迹进行鉴定,同时传唤本案当事人双方本人到庭参加诉讼。
14日上午,该案二次开庭,被告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但原告王某因在外地做生意,暂时无法赶回,仅委派律师出庭。于是李韬决定尝试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通过 李韬介绍,农村外出务工和做生意的人员较多,有些案件往往当事人身处异地,为了一个案件的开庭而往返跑路,十分费力,采用北京哪个医院治疗白癜风最好刘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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