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为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光化综合片区(小东门片区一期)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补偿。现就征收决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化综合片区(小东门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范围是建材路南侧、居民区东侧、秋丰路北侧、汉丹铁路西侧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区域详见市城乡规划局制定的规划红线图。 上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主体 征收主体为市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四、启征日期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具体签约期限另行通知。 五、征收补偿 征收补偿办法按《光化综合片区(小东门片区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六、权利保障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通告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襄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9月6日 来源于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赞赏 长按北京看白癜风什么医院好治疗皮肤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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