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我‘一千棍’都行!” 谢某后悔不已,向被害人陈某哭诉。 然而谢某并没有等来一千棍。 近日, 老河口市一村民谢某 对狗贩大打出手, 不仅付出了9.5万元的赔款, 还将面临刑罚,原因令人咋舌! 案情回顾 年12月31日午后,收狗贩陈某正走街串巷,在隔壁村庄收购了一条小黑狗后,骑着摩托车来到谢某所在的村庄,与谢某相遇。谢某看着摩托车上铁笼里的小黑狗,越看越像自家的狗,便怀疑陈某偷狗,急忙开着面包车拦住陈某。 “我看你摩托车上的狗像是我家的,你要把我的狗带到哪里去?”陈某面对谢某这番质问很是困惑:“这不是你家的狗!”只见小狗蜷缩在铁笼里一副可怜模样,谢某心生怜悯,冲上前去想将小狗带回。陈某拿起夹狗工具加以阻止,谢某以为陈某要动手,随即顺手抄起摩托车上的一根木棍,向陈某打去。陈某挨了好几棍后,为躲避谢某,丢下摩托车起身跑开。 谢某以为陈某做贼心虚,持木棍穷追不舍。追打途中,路过的村民曾上前拉架,陈某也无奈跪下求饶,谢某仍持木棍打伤陈某。直至陈某声称自己认识该村村民,并拿出身份证表明身份,谢某才罢手。 二人冷静后,谢某要求陈某把狗放了,陈某不想蒙冤,为证实自己并未偷狗,去了隔壁村庄找到卖小黑狗的妇女作证。谢某仍半信半疑,和陈某一同回了自己家中,见到自家正玩得欢实的小黑狗,方知自己冤枉了对方,一言不发开着面包车走了。事后陈某报了警。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双臂骨折,构成轻伤。据悉,谢某已积极向陈某赔偿医疗等费用共计9.5万元,并取得陈某谅解。目前,老河口市检察院以被告人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向老河口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一个小小的误会,本可理性沟通解决,却由于当事人的冲动,最终酿成苦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应当多一分冷静,少一点冲动,通过理性平和的方式解决,控制好情绪和行为,切不可一时冲动,意气用事。 来源于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aohekouzx.com/lhksdl/76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