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白癜风在那里能治好 http://baidianfeng.39.net/bdfby/yqyy/

近年来,老河口市检察院着眼于履职尽责、检察主业,通过持续开展服务非公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推进“全域生态老河口建设”书写绿色担当

——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绿色环保专项监督工作纪实

 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绿色发展,为推进“全域生态老河口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老河口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今年3月以来,该院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契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打好环保专项工作“组合拳”,办理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有力遏制了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书写出了老河口市检察院的“绿色担当”篇章。

  截至目前,共办理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5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查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5人,立案监督3件3人,受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政诉前程序案件9件,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信访案件3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8件信访件进行系统梳理,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

1

办好“小专项”激活生态检察“满盘棋”

图为:广泛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加强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

老河口市,一江碧水绕城而过,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如何保护好这一方“绿水青山”?为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有关精神,老河口市检察院成立了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稚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老河口市全面开展了以林、水、土为主的“小专项”监督活动,激活了生态检察的“满盘棋”。

  结合该专项工作,今年4月,襄阳市检察院推出了“非法捕捞水产品”小专项活动,老河口市检察院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梳理线索。

  4月20日,在一次联合督查中了解到,老河口市水产局在4月1日的专项行动中抓获两名电打鱼违法嫌疑人,事情已经过去了20天,老河口市水产局认为情节轻微,还没有移送公安机关。

  为了尽快移送立案,让嫌疑人得到法律严惩,老河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立即调阅了老河口市水产局的行政处罚卷宗,并对今年的禁渔期规定进行了查阅。通过仔细查阅发现,二人虽然情节轻微,但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捕捞方法捕鱼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4月21日,在该院的监督下,老河口市水产局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绿色环保”专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充分依托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重点行政职能部门。为此,该院侦监与民行部门联合对重点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和行政检察监督线索,切实增强专项工作办案规模。

  今年5月,该院侦监部工作人员对老河口市林业局近年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尉某涉嫌滥伐林木因主观方面证据不足,没有移送。该院办案人员及时调阅卷宗,为其列出详细补证计划,并督促取证,使该案得以及时移送。

  之后,该院民行部门工作人员针对梳理的行政处罚落实不力问题,及时向林业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保证林业复植落到实处。

2

开展大走访主动作为体现检察担当

图为:老河口市检察院对辖区内大型农牧企业集中开展犯罪预防活动,督促企业自觉整治污染顽疾、合法经营.。

 开展大走访,主动作为体现检察担当。老河口市检察院根据上级精神及时部署全院走访企业、机关工作,对重点污染企业、重点林业产业企业突出宣传力度,以获取线索和预防犯罪,扩展案源。

  今年6月,老河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在对该市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检查中发现,自年7月以来,该市国土局、环保局等出现了几起针对各乡镇新建农牧养殖企业的非法占地、违规排放等违法行为作出的关停企业、行政拘留负责人的行政处罚情形。办案人员经过调查、分析后认为,这些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均是企业经营者对土地流转手续办理、污染处理设施重视程度不够所导致。

  为防止和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该院决定,联合该市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针对该类犯罪的预防宣讲团,对辖区内的大型养殖企业集中开展犯罪预防宣讲活动。

  今年7月至9月,该宣讲团先后到张集镇、袁冲乡、洪山嘴镇、竹林桥镇等7家大型养殖企业公开宣讲,督促国土局为企业及时办理土地流转审批手续4份,督促企业主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3起,督促环保局及时为企业办理环评验收手续3份。

  截至目前,老河口市检察院走访相关职能部门67次、走访企业82户、召开座谈会9次,开展犯罪预防调查4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5次。

3

 围绕新理念标本兼治做好后续文章

图为:老河口市检察院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环保领域犯罪预防大宣讲会议现场

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保障和服务生态文明发展,促进侦查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

  围绕老河口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域生态建设”新理念,老河口市检察院依托“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充分利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手段,以点带面,标本兼治。

  作为牵头部门,老河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把首要工作放在了补植复绿上。

  侦查监督部检察官以年至年监督移送的非法毁林、滥伐林木等案件为抓手,开展清查。经过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民事和行政检察部与林业局联合梳理,初步确立了以杜某、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两件刑事案件以及曹某、任某滥伐林木案两件行政处罚案为重点进行还林复植工作。截至9月末,办理案后生态修复9件,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共计余亩、退还耕地40余亩。

以打促治。今年2月24日,魏某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收到判决后,老河口市林业局各办案部门、公安局法制部门与老河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以此案为契机,在老河口市野生动物重点生存领域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案释法。老河口市检察院通过对近两年辖区内大型养殖企业污染环境、非法占地等违法案件的综合分析,从而有的放矢地制订了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犯罪预防大宣讲的活动,一方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履职,一方面通过生动案例督促辖区内的养殖企业及时做好与当地群众的沟通,杜绝了企业污染环境案件的再次发生。

  今年以来,老河口市检察院民行部干警与本院人民监督员及环保局工作人员医院直排医疗废水公益诉讼监督案进行“回头看”,通过对违法单位的实地检查加强绿色环保专项监督,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天的老河口,树木葱郁,碧波荡漾,每到一处,美丽景致处处入画。在老河口市检察院的“绿色担当”下,“全域生态老河口建设”正一步一个台阶地迈入新阶段。

履行检察职能为企业发展护航

—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纪实

 11月29日一大早,老河口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干警陈凯蒂就早早出了门,根据她的日程安排,这一天她要去辖区内的湖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为那里的企业管理层讲授一堂法制课。

图为:老河口市检察院院领导走访非公企业,向非公企业代表讲解“鄂检十条”。

  据老河口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辖区内的非公企业提供必要的法治服务,仅是该院为非公企业搞好服务的一个方面。今年以来,为给辖区内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严格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省检察院出台的“鄂检十条”,在服务非公企业方面,各部门一线干警个个有课题,人人有担子,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为老河口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截至目前,老河口市检察院查办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批准逮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案件9件10人;对非公有制企业内部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捕4件4人;监督立案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案件3件3人;起诉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3件14人;对非公有制企业内部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起诉3件3人;对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内部人员变更强制措施3件;对批准逮捕的非公有制企业内部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变更强制措施2件2人;对非公企业开展预防犯罪教育13次。

图为: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非公企业门店开展法律服务

1

加强沟通找准服务企业的切入点

当前,面对经济形势下行、犯罪高发的态势,检察机关如何找准检察工作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老河口检察院全院统一行动,建立与工商联和非公企业的联系制度,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企业等方式,广泛了解企业需求,实实在在地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

  在此基础上,老河口市检察院立足实际,将走访企业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对老河口市家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走访,听取意见、征求建议,通过面对面的沟通,收集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共计40余条。根据这些意见、建议,老河口市检察院针对部分重点非公企业进行了重点扶持,其中湖北楚凯冶金有限公司、老河口市陶金瓷业有限公司等20余家重点企业,由院党组成员与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挂牌督查,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对接工作。

  湖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志严告诉记者,老河口市检察院就像老中医一样,通过大走访来给企业“号脉”,找准服务企业的切入点,为企业提供周到的服务。让企业在当下的发展环境中,知道该怎么依法运营。

  老河口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做到宽严相济。除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外,更加注重办案质量、效果。对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不大的非公企业负责人犯罪,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老凤祥银楼是老河口市一家有着悠久历史的金银饰品经营企业。由于经济下行,效益下滑,为了增加销售额,该企业采取了不适当的方式向周边移动用户终端发送推送广告,被襄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查获。

  今年3月,该案移送到老河口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老河口市检察院在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后,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立场出发,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2

部门联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全国普法工作的开展,在日常生活中公民的法制意识也日益增强。然而,仍有部分人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采取非法等不正当的手段,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生态环境。

  为给非公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老河口市检察院与老河口市公安局、老河口法院等职能部门采取横向联动,严厉打击经济发展领域当中出现的一些影响非公企业发展的不良现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年7月29日,老河口市检察院应老河口市公安局邀请,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一伙村霸阻断企业施工、敲诈勒索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

  介入后,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官为公安机关列出了详细的侦查提纲。侦查机关根据侦查提纲调取书证12份,证人证言7份。该案报捕后,为了核实案件实情,老河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办检察官多次到案发现场勘验、询问涉事公司高管领导、工作人员等8人,走访知情群众、村干部20余人,最终认定该案确系贺某等人为了获得不法利益,编造虚假理由,利用其作为村民组长在当地群众中的影响力,煽动群众对当地企业实施的非法阻扰行为。为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顺利施工,老河口市检察院在综合分析案件社会危险性后,依法对涉嫌犯罪的相关嫌疑人进行了批准逮捕。

  鉴于该案在当地的影响极为恶劣,为切实达到警示效果,老河口市检察院及时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程序,对其中积极参与的贺某等3人违法行为进行调查,通过系列证人证言,证实贺某系敲诈勒索罪的共犯,应当立案侦查。8月24日,老河口市检察院依法签署文书,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对贺某涉嫌敲诈勒索案进行立案侦查。

图为:老河口市检察院邀请非公企业代表们观看法治专题片

3

 延伸职能助力非公企业风险防控

近年来,非公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总体向好。但不可否认,非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为此,老河口市检察院延伸检察职能,为加强非公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防控,与该市的家非公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司法服务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下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的需求,帮助企业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今年,老河口市检察院查处了一家公司的单位行贿案。通过侦查发现,该公司之所以出现如此重大的违法犯罪事件,与企业的日常管理不完善、法制观念淡化等有直接关系。

  案子办结后,老河口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经过综合分析,为了预防该企业在将来的发展中发生类似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及《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给该公司提出了完善公司结构配置、规范财务管理、在公司内部普及法律常识、开展预防腐败和廉政建设工作四条有建设性的司法建议。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老河口市检察院正是本着对非公企业发展持有的审慎和法制态度,积极探索,综合运用预防、打击、保护、服务等手段,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打好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经济“组合拳”,从而为老河口市的非公企业健康长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来源

襄阳市检察院官方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aohekouzx.com/lhksdl/7605.html

------分隔线----------------------------